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常年接受申报,分批进行审批。

  申报条件:

  (一)深圳市高校、科研院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产业园等;

  (二)积极开展海智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制定有深圳海智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明确的工作任务,已与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技社团、留学生组织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方向或成果转化任务;申报建站的企业,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

  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设立深圳海智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

  (二)《深圳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站申请表》;

  (三)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海智工作站负责人及海智工作管理团队的介绍材料;

  (四)盖章版承诺书;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单位名称。申报材料PDF版及Word版通过电子邮箱寄送,原件盖章后送达或邮寄。

  申报受理单位:

  申报材料由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受理

  办公地点: 深圳市上步中路科技大厦1019室

  联系人:向老师

  办公电话:0755-83671513

  通讯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019室

  邮箱:jlhzb@szstdec.org

  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深圳市科协提出申请并向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

  (二)材料审核合格后,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现场考核。

  (三)对符合建站条件的申报单位,经深圳市科协办公会批准同意后,授牌“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广东(深圳)基地海智工作站”。

附件: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docx

附件2.深圳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站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