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普课堂》:20216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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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普课堂》: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背景音:(根据剧情内容配乐)

  大卫:小美啊,想不想赚大钱啊?

  小美:当然想啊

  大卫:我一个哥们的投资公司在搞一个集养老旅游房地产开发的大项目,正在公司内部搞众筹,本来不对外的,我好说歹说争取了几个名额;投资额5万起,上不封顶,分红比例为年息5%-25%,每月二次分红,一年还本;

  小美:哇,这分红利息很高啊!

  大卫:不止这样哦,如果你介绍其他人来参与众筹的话,就能按被介绍人投资金额的10% 拿提成呢!怎样,感兴趣不?要不我分你两个名额,咱一起赚大钱?!

  王姐:我说大卫啊,你这听起来感觉像在搞非法集资啊?

  大卫:怎么可能是非法呢,那可是我的好哥们,他不会坑我的,这是他公司内部员工进行的众筹项目!

  陈总:怎么就不可能呢!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你刚说的这众筹完全符合了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的三要件!

  小美:有那三要件啊?

  陈总: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大卫:哎呀,难道这臭小子真的坑我了?不行,我得找他问清楚!

  王姐:唉,你们这些小年轻,总老是想着赚快钱、挣大钱的,一不小心就受骗上当,这非法集资可是犯法的啊!

  陈总:这也难怪,现在的非法集资形式多种多样,套路很多。让人很难分清真伪,自然容易被骗了!

  小美:对啊,真的是防不胜防,这一般都有哪些套路啊?

  陈总:一是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二是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以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王姐:给你们提个醒,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

  大卫:哎,看来天上还是不会掉馅饼啊~!

  (结尾:根据剧情内容配乐)以上内容由深圳市建设银行提供

  (片尾):《科普课堂》由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南粤之声联合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