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关于做好所属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市科协业务主管的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市民政局已发布《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附件1),请及时查看并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市科协现就填报有关工作事项强调如下:

  一、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有关要求

  为更好地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市科协对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单位(可自行查询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明确提交预审材料清单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民政系统打印);

  1、首页须法人亲笔签名以及加盖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中现金流量表须财务负责人亲笔签名;

  (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双面复印并加盖公章);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原件一份,社会团体不做要求;

  (四)社会团体须提交最新会员名单(盖公章),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做要求;

  (五)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每年须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已建立党支部的须提交成立批复复印件(盖公章),已向联合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申请的须提交联合党委受理的回执复印件(盖公章)或政务短信截图打印件(盖公章)。如以上都没有的则提供党建承诺书(附件3:关于(社会组织名称XXXX)党建工作承诺书)

  (七)市科协业务主管民非单位年审资料填报表(附件4)或市科协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年审资料填报表(附件5)word版本发送至学会部邮箱:yipsmail@163.com并同时报送纸质版(盖公章)

  二、重要注意事项

  (一)党建工作要求

  2022年度工作报告审核将与各单位“两个覆盖”工作挂钩,未按要求建立党支部(包括临时党支部)或未提交建立党支部(包括临时党支部)申请的,请按要求提交党建承诺书(附件3:关于(社会组织名称XXXX)党建工作承诺书);

  (二)材料填写规范性要求

  因在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中“四、业务活动情况”发现部分单位没有认真填写内容,并存在直接复制上一年度工作内容情况,故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况,将一律退回重报,整改一次后依然不及格的单位,将不予通过年审;

  (三)时间及报送要求

  因市科协审核盖章需一定时间,为避免耽误民政手续,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市科协,逾期一概不再受理,请各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以上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二楼922室

  三、其他重要事项

  市科协正在制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对年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更为细致的规范,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密切关注市科协官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年审顺利完成。

  联系人:余老师,0755-23914304

  叶老师,0755-83557693

  方老师 ,0755-83691866

  附件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http://mzj.sz.gov.cn/cn/xxgk_mz/tzgg/content/post_11102951.html)

  附件2: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http://sgj.mzj.sz.gov.cn:9008/xxcx/index.jhtml  )

  附件3:关于(社会组织名称XXXX)党建工作承诺书

  附件4:市科协业务主管民非单位年审资料填报表

  附件5:市科协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年审资料填报表

附件:附件3:关于(社会组织名称XXXX)党建工作承诺书.doc

附件4:市科协业务主管民非单位年审资料填报表.xlsx

附件5:市科协业务主管科技社团年审资料填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