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深圳科普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面组织实施好《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时总结、推广新时代科普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经验举措,着力解决新时代科普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现向全市社会各界征集科普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征集数量

  征集遴选“深圳科普十大典型案例”。

  三、案例类别

  (一)科普管理

  在2020年以来已落地实施的科普管理类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在科普制度建设、科普创新实践、科普平台建设、科普产业融合发展、科普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国际科普项目合作、跨文化科普传播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

  (二)科普活动

  在2020年以来举办及持续时间不少于1年的科普活动类项目,重点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讲述科学故事的科普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具有创新性和互动性,已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趣味性强,市民参与度和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三)科普作品

  在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制作完成及发布的科普作品,要求符合科学原理、弘扬科学精神,准确传达科学知识,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导向,富有趣味性、启发性和感染力,能解决公众疑惑,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作品、科普文学作品、科幻作品。

  四、案例要求

  提交的案例要充分体现《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颁布以来的创新做法、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包括建立创新机制、搭建有效载体、开展有益探索、打造工作品牌等。申报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案例开展实施或发布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

  (二)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聚焦新时代科普工作重点任务,突出深圳城市特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详实。科普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三)案例具有较强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在加强科普工作方面具有指导推进、典型示范作用。

  (四)申报主体身份、案例内容、实施过程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情形,不侵犯相关主体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原则上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10个,其他各单位推荐的案例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同一类型案例不超过2个。

  五、征集流程

  (一)申报推荐。案例征集申报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广泛征集、严格审核、优中选优,对所推荐案例的真实性、科学性、合规性负责。

  (二)专家评审。市科协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的案例进行评审,确定科普管理、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共计20个案例入围终审。

  (三)综合评审。市科协对入围案例组织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深圳科普十大典型案例”。

  (五)展示推广。在全国科普月深圳主会场进行现场展示,同时在市科协网站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入选典型案例进行持续宣传,放大示范效应。

  六、申报方式

  2025年7月31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以下地址,电子版发通过粤政易或者发送至以下邮箱。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907。

  联系人:刘老师 83550411,83671665。

  邮箱:kxkpb@shenzhen.gov.cn,邮件主题:科普典型案例申报。

  附件:《深圳市科普典型案例推荐表》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深圳科普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深圳市科普典型案例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