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2年“学会学术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立项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条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深圳市科协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用书面审查验收的方式,即市科协工作人员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3名或以上的单数专家对各立项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验收,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二、验收时间

  根据国库支付要求,应于2022年结项的项目拟于2022年10月下旬-11月中旬集中验收,2023年结项的项目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各立项单位完成项目后,于验收时间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交验收材料给市科协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验收阶段;审查未通过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存在问题一次性反馈给立项单位,立项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并重新提交验收材料,重新提交验收材料只进行一次。

  (二)市科协工作人员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验收提出合格、不合格的验收意见,第三方机构将验收意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科协。

  (三)市科协审核验收总结报告后,将验收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市科协进行核实处理。

  (四)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验收意见合格的由市科协拨付合同尾款;验收意见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后结论为“合格”的项目,扣除全部间接费用,在合同金额以内审定实际支付金额;验收意见为“不合格”,除停止后续拨款外,立项单位限期退回全部已拨付项目经费。

  四、验收材料清单

  请各立项单位将电子版验收材料文件名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word+pdf版本形式发送到市科协政务邮箱:kxxhb@shenzhen.gov.cn,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总结报告(含新闻报道、研究建议、成果报告等)、活动签到表、满意度调查表、项目发生期间产生的合法合规费用票据或专项审计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在首页加盖公章以及内页盖骑缝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提交到验收机构。

  五、其他事项

  项目合同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一概不允许申请延期举办,各立项单位应及早规划、准时完成。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的,请提前提交有关放弃的申请并按要求退回项目首款。

  六、联系方式

  市科协联系方式:罗先生,83671478.

  验收机构联系方式:郭小姐,13423877555.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11日